Tuesday, March 17, 2009

中國刑法修正案納入駭客行為條例

(http://antbsd.twbbs.org/~ant/wordpress/?p=1610, December 23th, 2008)

國通過刑法修正案,納入駭客行為的懲處法案。

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中增加條款規定,侵入國家事務、國防建設、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其他計算機信息系統,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、處理或者傳輸的數 據,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 罰金。

這次修改也沒有放過為他人實施「黑客」犯罪提供程序、工具的人。草案規定,「提供專門用於侵入、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節嚴重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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