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7, 2009

Eula 最終用戶端許可協議

(http://antbsd.twbbs.org/~ant/wordpress/?p=962, November 6th, 2007)

根據「袁萌」Blog 的文章中,說了很多開源角度看待微軟 EULA (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) 的觀點。論點很有道理,但又有多少使用者會仔細看 EULA 呢?

摘錄一些重點,

「EULA」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(合約),用以規範(協調)微軟公司與微軟公司相應軟件產品的最終用戶之間的法律關係。簡單說來,你(指軟件產品用 戶)如果同意「EULA」條款的內容,那麼,你就有安裝軟件、拷貝軟件和其他使用該軟件(比如運行軟件)的相關權利;否則,也就是說,你如果不同意 「EULA」條款的內容,你就沒有上述相關權利。

不知道 DISCLAIMER (免責聲明)與這個是不是皆有法定效益?如果 DICLAIMER 沒有的話,那麼眾多開發者應該會轉而使用 EULA 。

「EULA」的要點是:微軟的軟件產品不是賣的,而只是許可使用;軟件的所有權完全由微軟保留;軟件的用戶只是「租用」而 已,因此,用戶必須遵守微軟的使用規矩。微軟有權檢查和自動處置任何涉及微軟的偽造(假冒)軟件與盜版軟件。在「EULA」條款中,微軟處於主動地位,用 戶處於被動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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