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rch 16, 2009

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為股東創造最大的利益?!

(http://antbsd.twbbs.org/~ant/wordpress/?p=271, July 3rd, 2006)

大學課本及教授教導我們,「公司的目的就是創造股東價值最大化」。很多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也明文指出:

在公司體制之設計,係以股東推選之董事所組成董事會來擬定公司具體經營方針,並在交由經營階層執行後,持續監督其執行成效,以確保公司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及創造股東最大利益

利益,的確,沒有利益股東為何要投資你。

來看看 Google 的理念,「把用戶的利益放在股東利益之前」。這個理念能不能賺錢?看 Google 股市的表現就知道了。但為什麼這樣能賺錢?又如果你是股東,你為什麼敢投資這樣的公司?Google告訴我們,為用戶創造利益就會為股東創造利益。
眼觀目前許多有熱沈的創業家,為了早期創立公司的資金,紛紛尋找願意投資的金主(創投),往往費了很多力氣、修正了許多當初的理想、違背了自己心中真正所想的,換成了別人幕後的傀傫,以吸引用戶身上的錢,為後方主使創造財富。

前一陣子看到一篇報導,美國許多創業家現在都不尋找創投,因擔心會違背自己的理想。詳細的說明我忘了,也忘了他們的資金來源。但我不想再看到心中的熱情,因資本主義的現實而有所修正。

又曾經看過一篇文章,訴說著一個創業家,雖然努力尋找創投,但心中理念絕不為金錢而低頭。他認為他要尋找的創投,是一個能夠真正瞭解他的人,能贊同他想法的人。他要為自己找尋理想中的創投,而不願因創投家的務實眼光而有所違背。

這些故事有一些省思。我沒辦法肯定熟是熟非,讓時間來證明吧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