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7, 2009

什麼是日光節約時間

(http://antbsd.twbbs.org/~ant/wordpress/?p=635, March 6th, 2007)

今天在新聞上看到,美國的日光節約時間要調一個小時回來。那麼,什麼是日光節約時間(Daylight Saving Time)呢?

查了一下,在這裡找到了相關的說明,

日光節約時間最初的實施,主要是因為那時出現能源危機等現象,資源的不足,讓有心人士提議在一年之中太陽比較早升起的那段時間,將每天日常生活作息提早1小時,如此可充分利用有陽光的時間。

相關的歷史在這裡可以看到,

日光節約時(Daylight Saving Time),也叫做夏令時(Summer Time)。其辦法將標準時撥快一小時,分秒不變,恢後時再撥慢一小時。首先提倡者,當推英國。當西元1908年英國議會,曾有日光利用法之議案,是由威 廉威雷特(William Willett)所提議的。其理由為:若將時刻改早,則學校工廠機關同樣提早上課上班,而一般人民勢必早睡早起,早睡可節省燈火,早起可呼吸新鮮空氣,而 且接觸日光機會較多,足以增進一般國民的健康。可是當時英國學考多數反對,因而英國國會未通過此議案。

到西元1916年歐戰期問,德國因經濟上關係,首先實行「經濟時」,也就是所謂「日光節約時」,而奧地利、荷蘭、丹麥相繼採用。英國自感驚異,不久亦採用。

那麼台灣有實施嗎?以前有的,但現在沒有了。在這裡可以看到台灣以前實施時的時間表,但是和這裡的列表不完全一樣,所以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。開始年份都是 34 年,但是結束時間不同,其一為 64 年,另一個為 68 年。

起先,我對「提早一個小時」不以為意。我以為只是「概念」上的調整,即原本我早上八點要上班,變成七點就要上班了。錯!還是早上八點上班。因為你要「實際」把時間往前一小時。聽不懂吧!我舉個例。

如果明天開始就是日光節約時,原本我明天八點要起床,現在我把時鐘調前一個小時,我明天還是一樣八點起床,但實際上是原本的七點。我原本以為的是,時間我可以不用調,只要明天七點上班就行了。

所以,日光節約有什麼影響?

首先,對人生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。台灣目前已經沒有日光節約時間了,但是美國還有。因為原本的時差必須要調整一個小時,所以在做跨國或國際合作時,這都是必須注意的。

對美國本身而言,因為各州都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執行日光節約。若你所在的州沒有日光節約,但你與有日光節約州的朋友的約定,就必須調整一個小時。甚至,若你很多的朋友,都自己有或沒有日光節約時,你就開始會頭大了。

對企業的影響更大,因為每筆交易都可能因為沒有設定好的關係,造成紀錄錯誤而損失。開會的時間協調上也會造成麻煩。對於各公司的資訊人員更是一大挑 戰,除了要確保公司裡的每台電腦都設定成日光節約時(會累死),也要保證公司的伺服器服務也都調整無誤,否則一個「時間」差就會造成公司嚴重的損失。

日光節約對中國的出生圖也有影響。雖然時間是調整過後的,但是正確的出生圖還是要參照原本的時間。

最後,日光節約是否真的能夠節省能源?看一下這篇的報導,爭議很多。其一是,雖省了家電用量,但是耗更多的石油,因為人們用車率更高了。

在許多國家已漸不實施日光節約時間之際,美國這項行動引起國際注目。

根據專家研究,實施日光節約時間後,由於太陽下山得晚,晚上用電量減少,每天可節省十萬桶原油。而其他邊際效應包括車禍事故減少、戶外犯罪率下降等。

不過,反對人士則有不同看法,他們的研究發現,雖然家庭用電量減少,但卻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,汽油消耗量反而增加。

此外,有些國家實施,有些國家不實施,造成許多作業上的困擾。光是航空公司的時刻表,就要大費周章地調整。

而美國是聯邦制,各州的自主性很高,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實施夏令時間。目前就有夏威夷、印第安納及亞利桑那三州不實施夏令時間,其中所造成的困擾已經很大,如果未來再有一些州決定只實施現行夏令時間,但不同意延長兩個月,那豈不天下大亂。

例如甲州與乙州相鄰,本身原已有一小時時差,如果甲州實施夏令時間,乙州不實施,則時差變成為二小時,而在邊境地區,甲州居民在乙州工作或上學的情況非常普遍,可以想像這對當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多大的不便。印第安納州和伊利諾州就發生這種現象。

其實美國並不是第一次延長日光節約時間。美國從一九六六年開始實施日光節約時間,當時是規定從四月第一個星期日起至十月最後一個星期日止。一九七四 年至一九七五年爆發石油危機,美國國會通過法案,將日光節約時間往前及往後各延展一個月。一九八六年,國會修正夏令時間為,從四月第一個星期日起,結束時 間不變,即至十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結束。

日光節約時間是德國人發明的。德國從一九一六年就開始實施夏令時間,目前全球約有七十個國家實施夏令時間,但起迄時間不盡相同。

中華民國於民國三十四年在大陸時期就開始實施夏令時間,一直到民國六十五年才停止,民國六十八年一度恢復,但隔年即停止至今。當時政府決定停止實施 的理由是:調整時間對大眾造成困擾,順應社會各界的要求停止實施,以及台灣位於亞熱帶,日光節約的效果有限。而實際上當時鄰近國家如日本、韓國、泰國、新 加坡都未實施夏令時間。
有趣的是,當時反對實施夏令時間最力的竟是算命界人士,因為夏令時間變換了時辰,若疏忽了夏令時間因素,往往「算不準」。

此外,如果學校考試題目問一天有幾個小時,學生回答二十三個小時或二十五個小時應不算錯,因為夏令時間開始那天的確只有二十三小時,而結束那天則有二十五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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